《周易》
卦辭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初九
同人于門。无咎。
六二
同人于宗。吝。
九三
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九四
乘其墉。弗克攻。吉。
九五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上九
同人于郊。无悔。
初九 · 句讀見證 · 明治大學 · 掃描序 81
六二 · 句讀見證 · 明治大學 · 掃描序 81
九三 · 句讀見證 · 明治大學 · 掃描序 81
九四 · 句讀見證 · 明治大學 · 掃描序 82
九五 · 句讀見證 · 明治大學 · 掃描序 83
上九 · 句讀見證 · 明治大學 · 掃描序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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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亦三畫卦之名。一陰麗於二陽之間,故其德爲麗、爲文明,其象爲火、爲日、爲電。同人,與人同也。以離遇乾,火上同於天,六二得位得中,而上應九五;又卦唯一陰,而五陽同與之,故爲同人。于野,謂曠遠而无私也,有亨道矣。以健而行,故能涉川。爲卦內文明而外剛健,六二中正而有應,則君子之道也。占者能如是則亨,而又可涉險;然必其所同合於君子之道,乃爲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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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序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夫天地不交則為否上下相同則為同人與否義相反故相次又世之方否必與人同力乃能濟同人所以次否也為卦乾上離下以二象言之天在上者也火之性炎上與天同也故為同人以二體言之五居正位為乾之主二為離之主二爻以中正相應上下相同同人之義也又卦唯一陰衆陽所欲同亦同人之義也他卦固有一陰者在同人之時而二五相應天火相同故其義大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野謂曠野取遠與外之義夫同人者以天下大同之道則聖賢大公之心也常人之同者以其私意所合乃暱比之情耳故必于野謂不以暱近情之所私而于郊野曠遠之地既不繫所私乃至公大同之道无遠不同也其亨可知能與天下大同是天下皆同之也天下皆同何險阻之不可濟何艱危之不可亨故利涉大川利君子貞上言于野止謂不在暱比此復言宜以君子正道君子之貞謂天下至公大同之道故雖居千里之遠生千歲之後若合符節推而行之四海之廣兆民之衆莫不同小人則唯用其私意所比者雖非亦同所惡者雖是亦異故其所同者則為阿黨葢其心不正也故同人之道利在君子之貞正
據:程頤《伊川易傳》·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冊 · 本站自行轉錄(AI 輔助初稿,未經二校)。原刻影像由維基共享資源提供。保留疑字及部分通行字替代;31–46卦卷次標記待核,非校勘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