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卦辭
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初九
鞏用黃牛之革。
六二
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九三
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九四
悔亡。有孚改命。吉。
九五
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上六
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九三 · 句讀見證 · 明治大學 · 掃描序 11
句讀據所附古籍見證的可見圈點轉寫為「。」;文字底本與句讀來源分列。AI輔助影像初錄,非作者原標點或人工二校;逐條狀態見核對紀錄。 核對紀錄
革,變革也。兌澤在上,離火在下,火然則水乾,水決則火滅。中、少二女,合為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為革也。變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已日而後信。又以其内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說之氣,故其占為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當,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則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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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井之為物存之則穢敗易之則清潔不可不革者也故井之後受之以革也為卦兌上離下澤中有火也革變革也水火相息之物水滅火火涸水相變革者也火之性上水之性下若相違行則睽而已乃火在下水在上相就而相剋相滅息者也所以為革也又二女同居而其歸各異其志不同為不相得也故為革也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革者變其故也變其故則人未能遽信故必已日然後人心信從元亨利貞悔亡弊壞而後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利於正道則可久而得去故之義无變動之悔乃悔亡也革而无甚益猶可悔也況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據:程頤《伊川易傳》·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冊 · 本站自行轉錄(AI 輔助初稿,未經二校)。原刻影像由維基共享資源提供。保留疑字及部分通行字替代;31–46卦卷次標記待核,非校勘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