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卦辭
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
飛鳥以凶。
六二
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九三
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九四
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六五
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
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初六 · 句讀見證 · 明治大學 · 掃描序 82
九三 · 句讀見證 · 明治大學 · 掃描序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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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謂陰也。為卦四陰在外,二陽在内,陰多於陽,小者過也。既過於陽,可以亨矣。然必利於守貞,則又不可以不戒也。卦之二五皆以柔而得中,故可小事;三四皆以剛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卦體内實外虛,如鳥之飛,其聲下而不上,故能致飛鳥遺音之應,則宜下而大吉,亦不可大事之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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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過序卦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人之所信則必行行則過也小過所以繼中孚也為卦山上有雷雷震於高其聲過常故為小過又陰居尊位陽失位而不中小者過其常也葢為小者過又為小事過又為過之小 小過亨利貞 過者過其常也若矯枉而過正過所以就正也事有時而當然有待過而後能亨者故小過自有亨義利貞者過之道利於貞也不失時宜之謂正 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過所以求就中也所過者小事也事之大者豈可過也於大過論之詳矣飛鳥遺之音謂過之不遠也不宜上宜下謂宜順也順則大吉過以就之葢順理也過而順理其吉必大
據:程頤《伊川易傳》·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冊 · 本站自行轉錄(AI 輔助初稿,未經二校)。原刻影像由維基共享資源提供。保留疑字及部分通行字替代;31–46卦卷次標記待核,非校勘定本。